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专升本”选拔考试 《法学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大纲
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专升本”选拔考试
《法学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大纲
一、考试对象
报考法学专业的学生。
二、考试目的
《法学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旨在考察学生对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核心原则和重要法律条文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准确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学生是否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能够从程序法和实体法的不同维度,对各类法律案件进行合理的推理与判断。此外,也注重检验学生对法学领域前沿理论和最新法律修订动态的了解情况,以确保学生能够紧跟法学发展趋势,具备不断更新知识体系的意识和能力。
三、考试的内容要求
1.民法基础理论
(1)基本概念:民法、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民事权利、物权、债权等;
(2)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
(3)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类型等;
(4)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分类、物权和债权的区别、民事权利的行使与救济等;
2.民事主体
(1)基本概念: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
(2)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职责和监护权、监护人的设定、监护关系的终止;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要件及法律效果;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效果等;
(3)法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分类等。
3.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时效
(1)基本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附条件、附期限、代理、代理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时效、诉讼时效等;
(2)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解释、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等;
(3)代理:代理的种类、无权代理的类型和法律效果、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等;
(4)时效:时效制度的功能、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等;
4.物权法相关知识
(1) 物权概述:物权的概念、特征、类型(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物权的效力(排他效力、优先效力等)及保护方法。
(2)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的概念、原因,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变动与不动产登记,动产物权变动与交付。
(3)所有权:所有权的概念、特征、权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4)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等具体用益物权的内容。
(5)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具体担保物权的内容。
(6) 占有:占有的概念、分类、效力、保护。
5.合同法相关知识
(1)合同概述:合同的定义、法律性质、分类;
(2)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概念和意义,合同主体的资格和条件;要约与承诺的规则;格式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内容,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3)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构成要件;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财产后果的处理;合同无效与合同被撤销的比较。
(4)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含义、原则、附随义务、情势变更原则;合同履行规则、合同漏洞的填补、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法律后果。
(5)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变更的条件和效力;合同转让与相关法律概念的区别、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合同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6)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基本法律规定;清偿、抵消、提存和混同等终止原因、后合同义务;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归责原则;继续履行、违约金、违约损害赔偿等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法律适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6.侵权责任法相关知识
(1)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公平的适用情形与特点。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具体形态、损害后果具体形态、因果关系认定标准与方法、故意与过失的认定。
(3)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财产责任: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非财产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条件与赔偿范围。
(4)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不可抗力与第三人原因、被侵权人过错、过失相抵规则、自甘风险的适用条件与法律后果。
(5)多数人侵权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认定与责任分担,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责任认定与分担方式。
7.刑法基础理论
(1)刑法概说:刑法的根据与任务,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2)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及具体体现。
(3)刑法的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包括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普遍管辖权、管辖冲突问题。刑法的时间效力,包括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
8.犯罪论
(1)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犯罪构成的分类与意义。
(2)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的概念、特征、分类,包括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3)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特征、意义。危害行为的概念与分类、危害结果的概念与分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犯罪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
(4)犯罪主体:犯罪主体的概念与特征、犯罪主体的要件。自然人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主体。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
(5)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特征。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6)正当行为:正当防卫的概念、特征、条件、特殊防卫、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概念、特征、成立条件、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7)犯罪形态: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与特征、犯罪既遂形态、犯罪预备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中止形态的概念、特征、处罚原则。
(8)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特征、成立条件。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9)罪数:罪数的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
9.刑罚论
(1)刑罚及其种类:刑罚的体系与种类。
(2)刑罚制度:刑罚裁量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坦白、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刑罚执行制度,包括减刑、假释、社区矫正。
10.刑法分论
(1)刑法各论概述:刑法各论的体系与分类。罪状、法定刑的概念与类型、法条竞合及其适用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3)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妨害安全驾驶罪。
(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供假药罪、提供劣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洗钱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遗弃罪。
(6)侵犯财产罪: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冒名顶替罪、高空抛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8)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9)渎职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11.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
(1)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性质及任务
(2)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处分原则、辩论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12.民事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确定规则
(2)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与裁定管辖的适用条件
13.诉讼参加人
(1)当事人的概念及诉讼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共同诉讼的类型
14.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1)证据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2)举证责任的概念
15.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起诉条件
(2)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及特点
(3)第二审程序的提起条件、审理范围
16.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17.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
(1)专门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职能分工与相互制约关系。
(2)诉讼参与人: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的权利义务、其他诉讼参与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的地位和作用。
18.证据与证明
(1)证据裁判原则的概念。
(2)证据种类与分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分。
(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言词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的条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方式。
19.起诉程序
(1)审查起诉:审查内容(包括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
(2)不起诉制度: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20.第一审程序
(1)庭审程序: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流程。
(2)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适用条件与审理特点。
21.第二审程序
(1)上诉与抗诉:上诉人、抗诉机关的主体与期限。
(2)二审裁判: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的适用条件。
四、考试方法与考试时长
1.考试方法:笔试,闭卷;
2.总分:200分
3.考试时长:150分钟
4.题目类型: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
五、推荐复习资料
1.《民法学 上册》(第二版)、《民法学 下册》(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法学》编写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
2.《刑法学(上册 总论)》(第二版)、《刑法学(下册 分论)》(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
3.《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
4.《刑事诉讼法》(第四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