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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章县公开招聘98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A+ A- 2018-07-04 14:28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433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宜章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年龄要求:30周岁(即在1987年7月10日后出生)、35周岁(即在1982年7月10日后出生)、40周岁(即在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8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宜章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笔试前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

3.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7月20日—7月22日自行登陆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www.rsks.czs.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4)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17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18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7月19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每个岗位的笔试科目具体详见附表中的计划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15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考核招聘岗位的本专业基础知识。

4. 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 笔试成绩公布。7月下旬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打印的《2018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卫生专技类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专业及姓名);④非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⑥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

3. 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卫生类专技岗位采用口述实际操作过程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 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计生局联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择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择岗时间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所报考岗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县卫计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8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其他机关单位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在3日内如实向本次招聘单位报告,并主动终止本次招聘的后续相关环节。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政策咨询

宜章县卫生计生局人事股:0735-3726027;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3729581。

(二)网络报名技术支持:0735-2833693。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5-3724309(宜章县纪委派驻卫生计生局纪检组)。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宜章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宜章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8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章县卫生计生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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